青海省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咨詢服務詢比采購公告
青海省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咨詢服務已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公開邀請供應商參加本項目詢比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
1.1采購項目名稱:青海省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咨詢服務。
1.2采購人:青海省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青海省路達交通建設招標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1.5采購項目概況:青海省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所轄建設項目相關的技術、造價咨詢及其他服務事項。
1.6成交供應商數(shù)量及份額:一家。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采購范圍:青海省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所轄建設項目相關的技術、造價咨詢及其他服務事項。
2.2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起三年(待合同到期后視情況確定是否續(xù)約)。
2.3服務地點:青海省西寧市。
2.4服務標準:滿足合同約定的服務內(nèi)容。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供應商應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
(1)資質(zhì)要求:在“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jiān)管平臺”備案(專業(yè)包含公路工程;服務范圍包括評估咨詢)。
(2)財務要求:無。
(3)業(yè)績要求:2016年以來具有類似咨詢工作業(yè)績。
(4)信譽要求:供應商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5)承擔本項目的主要人員要求:
項目負責人:1人,高級工程師,近五年內(nèi)作為項目負責人主持過1項咨詢服務工作。
3.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處于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zhì)證書狀態(tài);
(2)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3)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在近三年內(nèi)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3.3本次采購不接受聯(lián)合體。
3.4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與本詢比采購項目。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詢比采購活動,否則,相關響應文件均無效。
4.采購文件的獲取
有意參加詢比采購活動的單位,請于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00分,下午14時30分至18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在,將單位介紹信或法人授權委托書、經(jīng)辦人身份證彩色掃描后發(fā)送至采購代理機構電子郵箱,在郵件中須標明項目名稱、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并聯(lián)系代理機構工作人員獲取采購文件(聯(lián)系人:趙女士,聯(lián)系方式:0971-4562129,電子郵箱:qhsjkjt_sldzbgs@163.com)。
5.響應文件的遞交
5.1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1日10時00分,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前將響應文件郵寄至青海省路達交通建設招標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寧市朝陽西路23號6號樓6108室,收件人:趙女士,收件人聯(lián)系方式:0971-4562129或13997206246),并注明郵寄地點、時間、聯(lián)系方式等。供應商應充分考慮響應文件郵寄過程中的一切不確定因素(郵寄過程中造成響應文件的丟失、損壞、未在遞交截止時間寄到文件等),確保郵寄送達的響應文件密封完好,郵寄過程中造成一切不良后果、郵寄費用均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5.2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未密封的響應文件,采購人將拒絕接收。
6.響應文件開啟時間和地點
響應文件開啟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進行,地點為響應文件遞交地點。疫情原因,本次采購不邀請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參加開啟會議。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采購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團(http://www.lyshyjx.com/)上發(fā)布。
8.評審辦法
本次詢比采購采用綜合評分法。
9.聯(lián)系方式
采 購 人:青海省高速公路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寧市海西西路49號
郵 編:810003
聯(lián) 系 人:劉婷
電 話:0971-3560801
采購代理機構:青海省路達交通建設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寧市朝陽西路23號
聯(lián) 系 人:馬玉娟
郵 編:810003
電 話:0971-4562124
郵 箱:qhsjkjt_sldzbgs@163.com
2021年10月22日
用戶登錄